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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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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外头看根本看不见她的房间,后头靠着山,屋子周围种着菜,乡下都这样。

王美凤不放心又偷偷去看了眼房里的闺女,冰肌玉骨的小美人躺在凉席上头,墨发蜿蜒而下,唇红齿白,眉如远山,一双桃花眼闭着,如蝶翼一般的睫毛轻轻垂下,美的令人屏住了呼吸,害怕惊扰了梦中的仙女。

这就是洛家不带闺女出门的原因,自家闺女生的太标致了,跟仙女一样,这要带着出去,被哪个二流子看上了,他们哭都没地哭去。

洛姝正在午睡,半梦半醒之际,察觉到房门被打开,熟悉的视线一看就是自己妈,她也不睁眼,继续睡觉,过了会儿,感觉门被轻轻合上。

夏天太热了,她作为早产儿,苦夏的厉害,每当这个时候,她都十分想念过去那些世界的空调冰糕,现在什么都没有,一年到头只能吃一回猪肉,实在是天差地别的惨烈对比。

这个世界就是重生女主和知青男主相知相恋,最后走出小山村幸福美满一辈子的故事。

女主正是洛大山弟弟家的女儿,洛姝的堂姐洛红梅,这位堂姐上辈子跟了一个邻村油嘴滑舌的小混混,后来凄苦了一辈子,发现自己重生后,就把目光锁定了即将来到上河村的知青许宴回,她上辈子看见当初这位住牛棚的知青出现在电视上,成了她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高官政要。

这辈子既然重生了,她就要牢牢的抓住他。

洛姝对此不感兴趣,她这个世界性格十分惫懒,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,如今十三了,也不想上学,也不想出门,整天只想躺在床上睡觉,偶尔发发呆,总而言之,就是一个字,懒。

她这个无关紧要的小配角,懒一点就懒一点吧。

床上的绝色佳人翻了个身,又沉沉睡去。

第114章年代文里的懒姑娘2

村支书李太民走进了洛家的院子,洛大山正在抽旱烟,看见他来了,起身给他倒茶喝,李太民也不客气,拿起搪瓷杯子就喝了一大口,这些茶叶都是种在自家菜园里,自家炒干了留着慢慢喝的。

喝完茶李太民才道:“大山,我上午去镇上开会,领导们说有批知青要安排到咱们这里,其中还有两个坏分子,你看看咋安排?”

洛大山听见这话,面色更黑,这来的知青都不是省油的灯,之前隔壁有个年轻女知青不知怎么地和有夫之妇眉来眼去,最后抓到两个人搞破鞋,然后被发配到北大荒去了,隔壁那男的也被媳妇家里的哥哥打断了腿,媳妇带着孩子回了娘家,听说还离了婚。

离婚,这对于农村人来说是很新鲜的一个词汇,离了婚的小媳妇也会被人说闲话,要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了,那小媳妇也不至于和他离婚啊。

还有些其他的腌臜事情,反正在洛大山眼里,这些知青就是不安分,整天挑三挑四的,就是麻烦。

可是这镇上领导说人都来了,他们也不能拒绝啊,那就只能硬着头皮安排了。

洛大山敲敲烟杆子道:“把那个老小学收拾出来,够他们住了,至于黑五类,就住咱们山脚的牛棚。”

洛大山说的这个老小学是原来孩子们上学的学校,说是学校也不过是四间平房连在一起,现在不兴读书了,这地方就空了出来,刚好给这些知青住。

至于山脚下的牛棚,之前牛住在那里,后来村里又多了两头牛,就重新修了新的牛棚,还找了人专门负责放牛,那地方也荒废了。

虽然是牛棚,但是也是个遮风挡雨的地方,农村人对牛看的重,当初那牛棚建的很牢固,现在住人,夏天也不算很难过,到了冬天再看看到时候怎么办吧。

洛大山和李太民商量好,然后又叫醒了洛爱华,让他开拖拉机去镇上接人,顺便把他嫂子接回来,刚好她嫂子今天放假回家。

洛爱华迷迷糊糊被老爹喊醒,听到他今天下午要开拖拉机去接人面上带了些喜色,开拖拉机可比下地轻松多了,又看到桌上的馒头,眉头一皱,道:“小妹又不吃饭啊?”

洛大山听到这话面色更黑,给洛爱华递了个馒头,就让他赶紧走,看见他心烦,洛爱华也不敢触自己爹的霉头,拿了馒头就走了。

这边镇上已经聚集了一批年轻男女,有八个人,其中六个站在一块儿,剩下两个男孩站在一块儿,高个子的男孩很高,很瘦,脸上没有一点肉,面色蜡黄,穿的衣服明显短了,流出手腕子和脚踝,神色却很镇定,眉目生的凌厉,让人觉得不好相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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