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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5章(2 / 2)

另外,还有铺子的营业执照,这时候叫牙贴,上面写的也是丁健的名字。

丁健是张瑞秀男人的名字,当初买房子,还有买绸缎行的时候,地契上都是写的他的名字。

虽然张瑞秀付出了很多的努力,比如她拿出了自己了嫁妆,比如丁健去世很多年,她一手养孩子,一手将绸缎行扩大装修,但不管是房子还是铺子,写的都是她男人的名字,可以说,丁家的每一分财产,都没有她的名字。

张瑞秀唯一的财产,就是当初嫁人时候的那份嫁妆,当初张家给她的嫁妆不算少,但成亲后,在丁健的温柔小意下,张瑞秀被哄的高兴,没多长时间就把钱拿了出来,让丁健置办了绸缎行的商铺。

江瑛缓缓坐下来,这可就难办了啊。

严格来说,现在虽然已经是新社会了,但仍然秉承父业子承,别说老婆了,女儿都没有继承权。

要不说为什么丁洪华能把潘阿园给赶出去,就是因为潘阿园生了两个女儿,女儿当然没有继承权,所以要是丁洪华把她赶出去,旁人顶多说一句这个小叔人不慈,却不会指责他太多,因为这是社会允许的。

而对于张瑞秀这个母亲,她唯一能做的,似乎就是讨好丁洪华两口子,好好的伺候他们,只要丁洪华给她养老,就已经是最好的归宿了,而要是张瑞秀惹得两口子不高兴了,丁洪华把她嫁出去,旁人真是不能说什么,因为法律都支持,就是公序良俗也支持。

江瑛

拿着这两张地契,还有一张牙贴,有些犯难。

这个情境,被赶出的人,不应该是丁洪华,而应该是她啊。

江瑛衡量了一下,要是丁洪华把她赶出去,旁人会责备丁洪华,说他不孝,丁洪华最大的惩罚就是舆论的惩罚。

要是江瑛因为饥寒交迫而死,假如有人到政府为她申冤,那么丁洪华会受责罚,最多打几板子也就没事了。

但要是江瑛吞了这套房子,然后把铺子握在自己手里,那性质就不同了,那就是蓄意侵吞丁家的财产,就会侵犯丁家的财产权,也就是丁国昌和丁洪华的财产权。

而丁国昌人跑了,就是侵犯丁洪华的财产权,而这财产包括一处大房子,一个铺子,还有铺子的经营权,还有家里的积蓄,这财产也不在少数。

假如丁洪华要是到政府去告江瑛,倒是可以把她给告下来,因为不管是法律,还是公众良俗,这家里的财产都是给男丁的,绝对不会给家里的女人。

江瑛头一次感觉到棘手,要知道,她每到一个世界,都尽量遵循那个世界的法律,按照当地的规章制度办事,但这次想要达到目的,必须得颠覆这个世界的法律,这势必会遭到一堆既然利益者的反对,她相信,只要是个男的,就都会支持丁洪华,而不把她放在眼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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